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党纪学习教育系列谈① | 深学细照党纪这面镜子

时间:2024-05-13    来源:中国组织人事报     点击数:

薛光浦 陈觉 中国组织人事报 2024-05-13 15:29 北京

习近平总书记强调:“组织开展好党纪学习教育,引导党员干部学纪、知纪、明纪、守纪,督促领导干部树立正确权力观,公正用权、依法用权、为民用权、廉洁用权。”纪律是管党治党的戒尺,也是党员干部的行为标准和遵循。要原原本本、逐章逐条学习新修订的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,搞清楚党的纪律规矩是什么,弄明白能干什么、不能干什么,进一步强化纪律意识、加强自我约束、提高免疫能力,增强政治定力、纪律定力、道德定力、抵腐定力,始终做到忠诚干净担当。

学纪、知纪、明纪是守纪的前提和基础。只有深入学习党的纪律规定,了解党的纪律要求,掌握党的纪律知识,增强纪律意识,才能更好地理解和遵守党的纪律。从过往一些典型案例看,有的党员干部对党纪的学习不上心,习惯于装样子、走形式,导致存在对党纪不了解、不掌握等思想“漏洞”,在模棱两可、稀里糊涂中,受到思想腐化,最终受到党纪处罚。新修订的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是规范党组织和党员行为的基础性法规。要原原本本学,逐章逐条学,利用理论学习中心组、青年理论学习小组、“三会一课”、支部主题党日等,组织开展学习交流,通过领导干部带头学、党员集中互动学,以及“集中学+自主学”“线上学+线下学”“专题研讨学+联系实际学”等方式,紧扣党的政治纪律、组织纪律、廉洁纪律、群众纪律、工作纪律、生活纪律开展学习,推动条例入脑入心。

“纪律是个圈,自由在里边”。只有全面准确掌握并知晓党纪的边界,明确行为准则和底线,并将党纪内化于心、外化于行,时刻以党纪为镜,做到言行一致、表里如一,才能不违规破纪,不越雷池红线,更好履行职责和使命。党员干部要熟知条例的条款内容,形成对于纪律规定的清晰认知,在想问题、作决策、办事情时,自觉按党纪的具体要求办;要对照党的政治纪律、组织纪律、廉洁纪律、群众纪律、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有关要求,知道哪些事不能干,用党纪为自己的日常行为和决策划定边界、提供指导,确保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,都能做到不该开的口子不开、不该去的地方不去、不该办的事情不办、不该拿的东西不拿。

毛泽东同志曾说过,“党的纪律是带着强制性的;但同时,它又必须是建立在党员与干部的自觉性上面。”党员干部只有自觉把党纪当成“紧箍咒”,时刻明晰公与私、是与非、情与纪的“警戒线”,才能始终稳得住心神、管得住行为、守得住清白。我们不仅要学习党纪党规的字面意义,更要深化对纪律精神的理解,用纪律规定来校正自己的思想和行动。要以党性原则“钢筋”,筑牢遵守纪律的思想“地基”,时刻提醒自己明纪律、不逾矩,在不断增强政治定力、纪律定力、道德定力、抵腐定力的过程中,做到严要求、严自律,经常对照党的纪律规矩,看看手中戒尺握紧了没有,始终做到思想锤炼从严、工作标准从严、作风养成从严、自我约束从严,使铁的纪律成为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。

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就是要推动广大党员、干部强化遵守纪律的自觉,把遵规守纪刻印在心,内化为言行准则。党员干部时时处处严守党的纪律规矩,党风才能纯正,党的事业才会根基巩固。党员干部要严格按照权限、规则、程序开展工作,依规依纪依法行使公权力,不断增强遵纪守法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。要将党的纪律规矩落实到工作和生活的各个方面,在小事小节上克己慎行,保持清醒头脑,坚决抵制各种诱惑,自觉净化社交圈、生活圈、朋友圈,不放纵、不越轨、不逾矩,以严明纪律和奋进姿态,体现对党的忠诚和对人民的负责,将党纪学习教育的成果转化为推动工作的强大动力,交出令党和人民满意的“高分卷”,以优良党风政风带动全社会民风向上向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