积极构建“1+8+N”社会救助体系
为进一步提升社会救助精化水平,稳步提高救助比例和年度救助限额,区低保中心印发了最低生活保障、城乡低保特困人员年度审核文件,安排部署各镇街开展审核工作;同时制定详细的政策培训计划,深入基层一线对全区各镇街、村、社区干部开展社会救助政策培训。指导镇街审核确认城市低保9户17人,农村低保12户24人,农村特困4户4人;指导认定城市低保边缘家庭3户7人,农村低保边缘家庭4户20人;指导镇街落实临时救助49户118人。精准落实各项社会救助政策措施,及时足额发放各类社会救助资金,截止目前发放城乡低保资金1519.83万元,特困人员供养资金164.76万元,临时救助救助资金36.75万元;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5773人262.5万元,其中生活补贴3286人121.9万元,护理补贴2487人次140.6万元。